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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布拉德沃什与威廉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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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德沃什,这是一个拥有漫长历史的姓氏,你可以说他是这个世界上人族中历史最悠久的家族。

在人族那漫长的历史中有许多处令人瞩目的史诗级成就都拥有他们家族的身影,在一些偏僻的古资料中你会发现这个家族在很久很久以前还是王族,是统领着人族和其他种族战斗过的家族之一,虽然他的辉煌已经泯灭在世间的长河里,但我们通过古籍和漫漫的考古中,终于找到了一些珍贵的孤本资料,那一天是对于我这样探寻历史空白的考古者来说最高兴的一天,也是人生当中最后一天……

在一个古老的皇陵中我们司塞罗考古队得到了一本用黑曜石与魔法刻录神秘制成的古籍,那里记载了一些被世间所埋没的资料……

书中记载到那时还没有所谓的真神,那时没有人类栖息之地,那时还没有人类这个称呼,我们被称为——人族。

我们人族在当时的拉美世界里只不过是世间最弱小的种族,我们每天睡觉前都会祈祷,祈祷的目的就是能够看到第二天的朝阳而已,第二天起来时在祈祷不要饿死,然后在祈祷看到第二天的太阳,这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别无所求。

存活这个名词就是当时人族的所有人类的涵义,就是这样悲惨,就是这样卑微,就是这样无力,这就是当时的人族。

在古籍中记载着人类的第一位君王墨菲·浮屠,他带领着但是最强大的人族战士在万族的战争中拼搏、奋斗,最后使人族在万族之林之中站立起来,并拥有一片属于人族自己的土地,是我们人族可以得到安息、安全的生存下来。

而在当时人族中人王的手下就有一个永远是最好战的战士,每一与外族战斗中他都会冲在最前方,虽然他不是杀敌最多的,但他永远是杀敌族高手最多的。

每一次大战,异族的高手或者强者都会在的刀下饮恨,不论是多年艰难,不论是受多么重的伤,不论对方到底有多少人,不论是不是混战,都没有关系,在他眼里这就是他的生活,这就是他存在的必要,他就应该做这样的事情,这是他的义务也是荣耀。

就这样数年后,在人王同龄的战争中他的名字传播到许许多多的种族耳中,而人族也在这个时候中拥有了自己的领地,不再是流浪者。

而他也成为在异族耳中顶顶有名的存在,他的故事跟随人王的故事在各个种族间流传着,而只要拥有战争的故事就会有他的出现,他就是“审判者”布拉德沃什,可以审判任何对人族侵犯之存在。

他拥有好友为他铸造的七把刀,七把不同的刀,他用它们来伸张属于人族自己的正义与存在的意义。

但是世界终有改变的,在时间几万年的推移下,再一次万族交战中,被称为“拉美亲儿子”的泰坦巨人族因莫名的原因而败亡,给与了其他万族争雄的的能力,但就在战争打到最激烈的那时一种名为神的存在出现了,历史重新改写。

“………………空白……………………”

然后精灵莫名的成为了世界之主,他们的神成为了世界的小半个主宰,人族也脱颖而出,也拥有了自己的神,并在强大的人口生育力的情况下,成为了第二强,人口最多的种族,但是有一部分人类离开了那所谓的神的荣光,到了大陆的西部苦寒之地建立了自己的荣光,也就是通灵帝国的雏形,那是也可以成为是和诸神联盟相对立的联盟,自由联盟。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联盟之间有什么样的恩仇,反正是死去活了,你死我活,那段空白的历史记载着这个莫名的原因。

终于有一天没有神的自由联盟失败了,被精灵和同族打败了,可笑的是诸神联盟的人类竟然成了精灵族的附属种族,神也成为了听从精灵神的存在,这又是一个未解之谜,空白的记载。

而自由联盟竟然在这样的存在下被打败,简直是屈辱,之后一名施法者出现,他叫普罗米修斯,拥有通灵能力的施法者带领着自由联盟的剩余人类和其他被众神所谓的抛弃种族一起冰释前嫌,一起反抗,不论是人还是不是人,不论是死的还是活的,在经过了五百年多年的斗争时间,他们胜利了也就是在这五百多年里,曾经效忠人王的家族一个个出现,那些没有出现的有一部分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也有一部分成为了现今诸神联盟的里的王族或皇族,也他们为敌。

谁知道呢。

反抗神的存在,再次站立起来,并建立了自己的帝国,那就是通灵帝国。

我们为的不是别的,只有种族的延续,和永恒不变的信念,任何一切都不能将其改变!!!——通灵帝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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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威廉姆斯·布拉德沃什,过去是一个大少爷,没错。你没有听错,我以前真是个大少爷,呸呸,我现在也是大少爷,只不过有点小麻烦令我不得不暂时舍弃了这个身份。

我是个男人,是布拉德沃什家族的男人,我是通灵帝国审判公爵、帝国最高大法官、审判军团团长、传承宝具‘罪与罚’的拥有者,布拉德沃什家族族长戴德·布拉德沃什的三儿子,也是最小最被宠着的小儿子,所以任何人都对我很好,很尊敬,恩,起码是在表面上。

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无聊,因为什么事情都用不上我,我也什么事情都帮不上忙。

我上面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还有一大推旁系的叔叔舅舅,以及我认不过来的乱码七糟的一大堆家族成员,因为他们的存在我什么都不用干了,任何事情都被他们包元了,就连我的生活都是我的二姐亲自负责的,但我总感觉她是把给洋娃娃的喜爱用在我身上了呢?

谁知道,我所谓。反正她不会害我,家里所有人都喜欢也都宠着我,我就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

跟我年龄最相近的二姐我们之间都相差十六岁,更别说大哥、二哥、大姐他们了,要不是我们这一脉血脉稀少,他们的孩子都可能比我大了。

但是我一直纳闷为什么血脉稀少的我们家族,竟然在老爸老妈的辛勤耕耘下,竟然拥有了这么鼎盛的血脉,这在家族那本不知道有多少年头的“概念宝具”家族记载史上,是屈指可数的存在,要不是父母的情感比时间还真,我们的血脉都是最纯净布拉德沃什家族血脉,可能早就闹出了什么笑话或丑闻,但没有。

老爸常年不在家,老妈又忙于工作,两位二老每年能见过不超过三次,平时大哥负责掌管我们家族一切,统领大局;二哥负责个人能力的修炼,掌管着家族内在的所有战斗力量;大姐负责家族一切的内务与开销;二姐本来应该是帮大姐管家族生意的,可自从我出生了之后就把她负责的那一部分全部又扔回了大姐那里,她只好好管我,别的她一点都不管了,而我就管玩就可以了,修炼也几乎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这样的生活对别人无忧无虑,对从小都这样过来的我说实在是太无聊了,无趣了。

直到有一天,我不无趣了,我不无聊了……

六岁那年魔女来了……

这个女孩叫潘多拉·中月。

没错,你没听错她就姓中月,她就是现任帝国首相哈迪斯·中月的小女儿,和我有指腹为婚婚约的人,要和我共度一生的人。

刚开始遇见她感觉不错,之后就在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的撮合下经常在一起了,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个美少年,我们可以说是从小到大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就连对方身上那块肌肤是什么样子在十六岁的时候我们全部知道了。

但有一件事我没想到自从我们十六岁开始同居后,我的噩梦来了,可能是从小被二姐养大的缘故,我有些习惯性的听对自己真好的女人的话,当然是至亲。

之后的日子……真的是痛苦与幸福并存着,带还有一点我没有料到,这个小丫头片子的实力实在是太变态了,在我一次偶尔的不满反抗中她竟然轻松地将我制服。

哦,苍天。我没脸见人了……

并且在那次事件下,对我依然很好,我们照样很恩爱,很和谐,只不过她给我提了一些小小的建议,总共三千六百四十一条,没办法我也是天才,我也记性也好,过目不忘,使得我全记住了之后的日子就难过了,虽在任何大事上要求我,但在生活中许许多多的小细节上要求的太多了,我终于受不了了。

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相信自己超越梦想,我能行!!

为此我做了将近半年的计划。

于是我悍然的发起了反抗,在订婚日的前三天一往无前的逃离了帝都,逃离了那个女人的魔爪之中,逃离了那和笼子没有什么两样的世界,连夜的通过半年前的就已经准备好的万物归一会外派证件,离开了帝国的管辖范围,从此天高地大任我飞了,真是游龙如海,鹰击长空,好自在。

除了生活上有些不习惯,还真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感觉了,虽然不知道那个丫头知道消息后是什么表情,但那就是自己以后的事情了,现在还是让我好好地玩玩吧,看看诸神联盟的世界到底和通灵帝国的世界有什么不同,好不好玩。

于是现在我成为了一名通灵帝国万物归一会的一名基层组织成员,就这么简单,每天修修炼,砍砍人的生活还不错,没事对个暗号,不爽时杀几个教会人员,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旅旅游,看看风景,领略一下大自然,顺便进城逗逗美丽的小姑娘,这样的生活充满着意想不到的乐趣和令我兴奋地喜悦。

我还交到了不少朋友,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我自己想要的生活,才是最令人向往喜欢的生活。

但要是每一天都像今天这样就好了,自从血脉的开启,像今天这样有一个疯狂的对手,像这个守夜人狂战士这样的的对手是我梦寐以求的。

只有这样的战斗才能中和我胸腔里每日压制的斗志,与时刻动手的冲动。

我在这里真心的说一句话:有这样的猎物,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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