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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庄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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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醒来的沈沐,呆坐在床上。意念在脑海中不住地翻腾,浑浑噩噩又懵懵懂懂,仿佛有无数莫名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

渐渐地,沈沐有些明白,有另一个人、另一个灵魂、另一段记忆正在融入自己的生命里。怀着忐忑与不安,他静静地闭上眼,默默承受着。

“还好,他也叫沈沐。”

心神稳定的沈沐不再慌张,他知道自己正在以另一种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时空变换、沧海桑田,但是拥有同样的名字,还是让他感觉到十分的欣慰。

心中翻阅着记忆,沈沐越想越是皱眉。这屋子的主人,想来也是福薄之人。年幼之时便父母双亡,只留下了百十田产和一座大屋。靠着父母遗留下来的财货,少年大可以衣食无忧、潇洒度日。

可惜啊,终究是心性未定又无人管教,不幸又结识了一些狐朋狗友。于是,少年整日混迹于青楼酒肆之中,俨然成了一个纨绔子弟。几年来,少年坐吃山空,家中钱财散尽、器物也变卖一空。前些日子,更是在赌坊输了大把的银子,被人一通乱打赶了出来,不得不变卖家产偿还赌债。

“唉,算了。事到如今,走一步算一步吧。”理了理混乱的思绪,沈沐决定放下这一股脑儿的琐碎。先找些吃食,也好填饱自己咕咕叫的肚皮。

日近黄昏,在田间劳作的汉子们也开始陆续地返回家中。不大一会儿,农家的婆娘们一个个烧起灶台做起饭来。小小的村庄里,家家户户都冒起了阵阵炊烟。

因为自己的身子刚好,不能大鱼大肉地吃个没完。用着家里仅存的一点小米,沈沐熬了些稀粥。粥的味道还算是不错,只是这碗实在破旧得有些可怜。端起一碗稀粥,一个人独自走到院子中央,蹲下身子,默默地吃了起来。

原本,沈沐并没有把区区一百两的赌债放在眼里。自己的身子只要养上几日,就能完好如初。想来,依靠着从小到大打熬成的功夫,踏踏实实地练上几年,在这个还没有火器的世界里,混出点名堂,倒也不太困难。

事情总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粗略的算了算,离着还债的日子也就只剩下五天,五天内要凑齐一百两白银可不是什么小事。

要知道,电视剧里一壶女儿红、二斤熟牛肉,就要花上侠客们十几两银子的故事绝对是胡扯。太平盛世,一文钱能买得上一个热腾腾的肉馅大包子,一两银子值一千文钱,也就是一千个大包子。按照一个包子一块钱人民币计算,一百两银子可就是十万元人民币。对于此时此刻家徒四壁的沈沐来说,一百两无异于天文数字。

“娘的,就五天,上哪儿去搞十万块大洋啊?”沈沐放下盛粥的破碗,喃喃自语道。

秋天的日头落得快,才不大一会儿,天色就暗了起来。这年月,并不是家家户户都买得起蜡烛。抬眼望去,灯火通明的人家,必是村中大户。

张家是村里有名的大户,张老爷更是村中里正(里正相当于今天的村长),掌管全村的傜役和赋税。十几年来,张里正靠着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强买了村中不知多少土地。村中二百余户人家,竟然大半都是张家的佃户。

张家的宅子就在村西,张里正生怕被人说成是土财主,特意建了一间书房。平日里,学着城中的豪富们,饮茶品画,十足地附庸风雅。

“老爷,奴才算着日子,还有五天,沈家三郎就要还债了。”开口说话的,正是张府的管家李六。此时,李六正站在书房里,伺候着张里正喝茶。

张里正接过茶杯,一口气把茶水喝了个精光,问道:“那小兔崽子输了多银子?”

“一百两。”

“啧啧,一百两还真不少。算老爷我积德,一百两买了他家的老宅和田地,让他小兔崽子还债去。”说着说着,张里正用指甲,在发黄的门牙上,扣下几片绿幽幽茶叶,放进嘴巴里嚼了几下、咽了下去,说道:“李六啊,去账房取一百两银子送过去,乡里乡亲的,还得多多帮衬不是吗?”

李六神色一紧,心中暗自为难。张里正给的这一百两银子,实在是太少。哪怕是赶上荒年,沈家那百十亩上好的水田,都抵得上四五百两的纹银。更何况,还有那一间大屋。放在现如今这太平年月,即便是有人给出一千两银子,沈沐都不可能卖掉。

李六弯下腰,小心翼翼地问道:“老爷,这……一百两……是不是太少了点?”

“啧啧。”张里正一声冷笑,继续说道:“怎么?嫌少?你李六倒是菩萨心肠,要不要老爷我卖了自己的田地,换成了银子再去买啊?”

一听这话,李六“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张里正的手段阴毒,李六可是见识过的。

“老爷,奴才不敢呐。”李六磕头如捣蒜,连忙解释道:“奴才心里想着,要是有哪个天杀的狗东西,不晓得老爷的恩义。非说老爷您横行乡里,一杆子告到楚侯爷那儿去。老爷,您想想,大公子可是在楚侯爷府上当着差,万一不小心拖累了大公子……”

瞥了一眼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李六,张里正微微一笑,道:“唔,说的也对。不能给金儿添麻烦。算了,老爷我再发发慈悲,再添一百两银子。二百两纹银,李六,你下去吧。”张里正摆了摆手,把李六打发了下去。

沈家宽敞的院子里。

沈沐正盘算着,如何处理一百两赌债的问题。想来想去,敲破了脑壳儿也没想不出什么好的法子。无奈地站起身,拍打了几下蹲的有些发麻的双腿,挪着步子准备着回屋休息。

月光洒进屋子,躺在床上的沈沐辗转反侧。对于一个习惯了夜生活的现代人来说,枯燥无聊的夜晚,简直让人发疯。

“奶奶的,就为了他妈的这本破书,小爷居然遭了这么大的罪?”实在睡不着的沈沐,骂骂咧咧地坐起身来,从青布包裹里,取出那本害得自己落到这步田地的册子。“老子倒要看看,你这破玩意儿到底写的是啥?”

借着皎洁的月光,沈沐一把抓起古书,翻看起来。古书没有什么名字。开篇第一句就是道家真言:“子欲不死而修昆仑。”

道藏有言:“昆仑者,神魂栖居之所,长生远死之乡。此乃玄中妙语,修行之人不可不知。”沈沐心中一凛,知道自己遇到了宝贝。这古书,讲的正是长生的法门。继续翻书,又见“混沌无极之境”几个大字。

“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

一句句道家真言宛如黄钟大吕,发达九地。沈沐默默地念在心里,心性也随之渐渐宁静。初入道门,必须要静心寡欲、炼己收心。心静,能生无穷智慧。只有真正做到了清宁虚无,方可达到混沌虚无之境。道家所言混沌虚无之境,放之佛家又称禅定,亦称入定。

佛门入定,靠的是打坐参禅。常言道,久坐必定。只要坐的久了,就能够入定,还算简单。然而,道家要入混沌虚无之境,可就难得多了。道家入静,只求神灵通透,诸体自然。因此,入静的外在姿势和动作,反而并不重要。常常有得道之人,坐可入静,站可入静,散步走路亦可入静,乃至屙屎屙尿也能入静。

待得入静之后,又有冥想观念之法,使元神得入虚无之中,体内六感内敛,丹田跳动,气机洞开,勾涉天地元气,以补先天不足,是为炼精化气。自此道基可筑,成丹有望。

不过,炼精化气并不是水推磨盘那么简单。先而,有“三花聚顶”之感,奇经八脉通常豁达,从此渐渐忘去肉身,周身如婴,柔和轻软,又安适妥贴,若存若亡。

继而,达“五气朝元”之境,人身呼发之气自然停止。周身绵软,不藉后天气息而温暖怡适。少顷之间,忽有內息将至,恰如风和日丽之时,微风不动而水波不兴。身心内外,天地万物,无一而非安于“中和”之中,无我身亦无无我身,所思所想尽皆无影无踪。

倘若你资质过人,得感“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之境,万不可偶一而止。必须要持盈保泰,恒常如是,达到自由作主的地步,随心所欲。要如此便如此,想那般就那般,这样才能算数。

修炼到了此番地步,便可忽然进入几同完全忘我之境界,只有头顶的“泥洹宫”和“百会穴”,如天窗开启,又如阳光透射,豁然开朗而呈现无比清凉之感,犹如乘虚而下的一股清虚之气,下降而遍洒及于全身。道家丹经所谓的“醍醐灌顶”,便是形容此种境界。

纵使如此,修行之人每每入静之时,眼前的目光便会有返照之象。此时,最怕就是学理不明,观念不清,内心如存有半点杂念,就可能会因此累得心神出窍。倘若诸般欲念旁生不止,神魂定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此时便有魂飞魄散的危险。

凡此种种,大多师徒之间,口口相传。徒儿入静修炼,师傅定然在一旁悉心守护,尽心照料。若遇种种幻想,必须要一一扫除,不落筌蹄才为究竟。

古书所言尽皆大道,字字珠玑,直指本心。沈沐越看越是心动,竟不由自主地修炼了起来。殊不知,此番修炼,就好比不会水的旱鸭子,舍了性命地直接跳入水中。靠的仅仅只是本能和悟性,稍有不慎就要溺水而亡。

沈沐收敛心性,神气和一,竟然真的入静去了。

“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一股脑儿,沈沐竟达到了“三花聚顶”的地步。这也难怪,沈沐由生入死,又起死回生,经历生死之间无限恐怖,神魂早已锤炼万千,远非常人可比。

气息渐渐停滞,泥丸洞开,白会通贯,心肝脾肺肾一时间五气朝元,恰如纵一叶扁舟于碧波之上,潇洒舒适,逍遥自在。又仿佛身归母体,安适妥贴如沐春光,一呼一息暗合天道,清虚之气遍布全身,恰是醍醐灌顶,舒畅万千。

突然之间,神魂之中倏地闪过一阵凄寒,不知哪里来的一缕执念,陡然而生。那执念越聚越多,越多越是偏执。一下子,把沈沐的神魂拖入了无边幻海之中。冥冥之中,沈沐感觉周遭的一切开始变得虚幻起来。

自己哪里经历了什么穿越,根本就早已从老道士的墓里,转醒过来。拿走了青布包裹装着的内功心法,练就了一身绝世武功。自此开宗立派,名扬天下,徒子徒孙遍布大江南北,成为武林之中的不朽传奇。

“不对!”沈沐猛然一惊,狠狠地咬住了自己的舌头。舌尖之上,鲜红的血滴滴落,灵台也随之一阵空明,显出一道五彩光华。随机,那道五彩光华竟泯灭殆尽,灵台不复清明,沈沐又一次深陷幻海之中。

虚无破幻,色界突变。婆娑色界,沈沐修成无上大道,身负无穷伟力。一拳之威,能开山填海,一怒之下,可吞星吐月。芸芸众生,漫天诸佛,三界神鬼,尽皆屈膝匍匐于沈沐脚下。一念所至,亿兆众生为其奔波,一言之语,天地雷霆为之增色。有以万物为刍狗之势,涵与天地同辉之威。

“谁说我没有穿越?!谁说我没有穿越!!”沈沐内心激荡不已,一时间放浪形骸,禁不住仰天长啸:“哈……哈哈……哈哈哈……”

须臾之间,幻境再变。此间有纨绔少年,虽家财万贯,却败落得干干净净,沦落到行乞街头的地步。寒冬九月,那少年穿着不知哪里拾捡来的破衣烂袄,终日乞食为生,受尽白眼又遭人冷落,惨惨戚戚,苟活于世。

凛冽寒风之中,那少年蜷缩成一团,瑟瑟地抵在墙角上。只见少年双手双脚,长满冻疮。因为没有医药救治,不得不苦苦煎熬。一个个冻疮开裂,冒出黑色的血水,让人心惊。身旁有大户人家,熬着香甜的稀粥,那少年闻着米香,靠着墙角渐渐睡去。

睡梦之中,自己成了盗墓的摸金校尉,盗得了修真道人的绝世秘籍,修炼成一身绝世神功,成就无上大道,自此天下无敌…………

“昔者,有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沈沐虽两世为人,神魂历经生死大劫,得以千锤百炼。然而,不论是前世的摸金校尉,还是今生的纨绔败家子,神魂之中,都有种种执念未平。如今,沈沐如同初生之牛犊,一举打破修心桎梏,进入了混沌无极的境界,神魂也因此深陷幻海而不能自拔。

此时此景,恰似庄周梦蝶,分不清前世今生,辨不明物我虚实。如此下去,沈沐必将破灭于色相之中,魂飞魄散而不入天地轮回。从此,彻彻底底地消弭在人世之间,不复存在。

秋天的风,凉爽而又舒畅。一缕朝阳初升于地平线上,四射的光芒,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以驱散死寂的黑夜。

然而,对于沈沐来说,太阳无上光辉所带来的生机,无异于催命神。,没有淬炼过的神魂,或许能在黑夜中苦苦煎熬。但是,在太阳真火的炽烈之下,就是位列鬼仙,也不敢轻易在白日放出神魂。更何况,刚刚踏入道门,连人仙都不是的沈沐呢?

虚无、破灭、以致魂飞魄散,当日头升起,渐渐越过地平线,沈沐的生死已在一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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