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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第一百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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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烟被打的猝不及防, 雪秀脸庞登时肿起,耳朵嗡嗡作响,脑子里竟空白的不知作何反应。

沈宿看她这副呆木蠢钝的模样更是气盛, 先前把她送给英国公府的小公爷, 原想能沾她的光给自己争个好前程, 可谁知惹了一身麻烦, 这原本也是想着好歹自个儿儿子,捏着鼻子忍了, 可浔哥儿却说她是姑娘,姑娘也没什么,给了浔哥儿生个和他有血缘的孙子或者嫁给永安侯,至少有些用处。

谁会想到她根本不是自己的孩子, 这也就罢了, 反正是姑娘,又不会把他的爵位偷了, 那永安侯要她做夫人,他养她十几年至少有养恩, 她有这好命也算是她的福气, 他勉强认了她这个女儿也没事。

可她是野种就算了, 她还是叛臣的后代,这要是被查出来,岂不是牵连他?

若非要与她划清干系, 他现下只恨不能杀了她!

“还不快滚!”说着还要上手打她。

被沈玉容拦下了, 沈玉容落泪道,“父亲, 不管如何, 烟哥儿也是您养了十多年的儿子, 您把他赶出去,他岂能活?”

沈宿一手挥开她,冲边角的嬷嬷道,“把大姑娘送回房!”

沈玉容含泪叫着沈清烟,“烟哥儿!烟哥儿!”

沈清烟看着她被拽走,泪水滚落,大姐姐不是她的姐姐,她只是个野种,她没有亲人,这永康伯府不是她能待的地方。

沈宿喝骂了一声,“把这野种轰出去!”

沈清烟最后看了眼沈宿,他身侧沈浔目视她,表情难琢磨,自有小厮上前,架着她直接扔出了永康伯府的大门。

那府门外站着不少人,对她指指点点,有嬉笑讥讽,有明声直骂,骂她杂种的,骂她王八羔子的,还有骂她花娘养的不知哪个老子爹的,她听的麻木了,在地上坐了会儿自己爬起来。

她拖着步子走的蹒跚,背后的嘲讽讥笑声让她把头垂的越来越低,不小心碰着人便被推走,遭人嫌恶道,“什么腌臜烂货?碰脏了爷的衣服你赔的起吗?”

沈清烟两只手紧紧抱着怀里的包袱,跌跌撞撞的缩到路道一角,小心翼翼走着,她自己安慰着自己,只是和她预想的分家不一样,她还是和永康伯府分开了,以后她不用受沈宿和沈浔的束缚,这没什么不好的。

只是、只是她更配不上顾明渊了,她这个野种连自己的生身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她活的不如一摊烂泥,顾明渊若知晓她这样的身份,还会想娶她吗?大抵是不想的了,可是知不知道她什么身份不重要了,她给顾明渊留了那封信,他恨她吧,若是知道她是野种,没有攀上高枝,反倒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约莫也像这些路人般看她的笑话。

这也挺好的,她本来就要远远离开的,燕京城呆不下去正合她心意,她有钱,她现在就出城,找个安逸的地儿生活,从此远离京中的是是非非,多逍遥。

她又欢快起来,小跑着想快些出城,可是她跑了没几步路,后边儿有人追上来,几个小厮将她拦住,她再怯怯的往后看,只瞧见三房的沈泽摇着折扇一脸鄙夷的瞅着她,“给爷把他手里的包袱拿过来。”

沈清烟的包袱被抢,张大眼道,“这是我的包袱!你凭什么抢我包袱!”

沈泽嘿笑,“你的包袱?你全身上下的行头都是我们永康伯府的!我要不是看在以前我们做过弟兄的份上,我连你这身衣裳都扒了!”

沈清烟咬紧牙,他这是趁火打劫,她已经有两年没有花费过永康伯府的钱两,她身上穿的用的,都是顾明渊给她的,她所有的东西都是顾明渊给的,跟永康伯府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可是她此刻连顾明渊的名字都说不出来,只要她敢说,这燕京城里人就都会认定,顾明渊跟她这个野种有染,顾明渊才被停职。

即使他看到信后,会恨她,她也不想把他拉下水。

她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她还是不想让顾明渊沾惹半分。

她有多喜欢顾明渊啊……

沈泽扯开包袱,在里面翻找出一袋子钱,掂了掂还不少,他啧啧嘴,顾明渊对她倒是舍得花钱,可惜顾明渊也保不住她了。

沈泽拿起了那袋子钱,连同她的金簪一起拿走,直笑道,“你小子可真敢偷,偷了我们永康伯府这么多钱,要不是我留个心眼,只怕这钱就被你个外人给私吞了!”

他要把钱揣起来。

沈清烟想扑过去抢,“那是我的钱!不是永康伯府的!那是我自己挣得钱!”

可她人都没到沈泽跟前,就被小厮给推搡着摔到地上。

“呸!你的钱!你也配说你的钱,你自己知道这脏钱怎么来的?”沈泽抖落着她的包袱,她的衣服、姨娘小人、顾明渊小人都落到地上,“给我把这些东西都撕烂砸烂!”

小厮们便上前要撕衣服,砸小人。

沈清烟通红着双眸,眼看她的小人全会被砸了,不管不顾冲过去,双手紧攥住两个小人,可是小厮们的力气太大了,他们把她的小人抢走,扔在地上砸坏了。

沈清烟的泪珠不断掉落,抖着手将地上碎掉的小人一点点捡起来,小心翼翼的放进衣摆里,她的姨娘小人被摔得看不清脸,顾明渊小人断了头,她蹲在地上哭的几近晕厥。

沈泽倒是扬眉吐气了,拿着得了的钱财带着小厮们扬长而去。

沈清烟哭累了,手托着衣摆如游魂般在街头行走,来往行人皆用鄙薄嫌弃的目光看着她,她没有钱了,她活不下去了。

也许她连今晚都活不过去。

她在长街上走了很久很久,久到腹中开始饥饿,她嗅到了路边摆摊卖包子的香气,她在摊前停住,那卖包子的老板嫌恶的赶她走,“讨饭的滚路边去,别在这儿碍眼,误了我的生意。”

沈清烟饿,但又没有多饿,她早上吃饱了,现下可以不吃,但她知道,到了晚上,她会饿的走不动路,她将会像条无家可归的野狗死在路边,都没人给她收尸。

她想,她不能死在路边,她有地方去的,她要去姨娘的墓前,跟姨娘死在一起。

够了够了。

她抱着她的两个碎小人,一步一步的往西城走,她走了整整一下午,终于在黄昏时出了城,她的脚磨疼了,她的肚子饥肠辘辘,有路过的人都没有看她一眼,他们像是习以为常,像她这样的叫花子太多了,多的没了怜悯同情,看她一眼都不如赶紧赶路,趁着天黑进城,回家吃上一口热饭,和老婆孩子说说笑笑。

多好的奢望。

她慢慢的走到以前姨娘的墓碑前,看见地上的碑,原本属于她姨娘的墓被挖空了,她才意识到,顾明渊跟她说过,姨娘的坟墓被他迁走了,这里是荒地。

她到死也看不见姨娘了。

放眼四周,尽是荒草丛生,远处有孤狼嗥叫,她再回头,那城门已有火光,可太远了,她走不动了,她也回不去了。

她弯腰坐到地上,抱着碎掉的小人,蜷缩着身子靠在墓碑上,墓碑冰冷刺骨,没有姨娘的怀抱香软,她还是紧紧贴着墓碑,把它想象成姨娘,她在抱着她,哄她入睡,她听到野狼的叫声越来越近,她的眼睛逐渐睁不开了。

大梦一场空,终是荒坟枯冢。

梦里梦外,有人在呢喃着唤她。

烟烟、烟烟。

将她从梦里剥离,谁会这般狠毒,还要吵醒一个将死之人。

她终究不堪其扰,幽幽的将眼睛睁开,她的双眸有片刻看不清东西,待适应了黑夜,才发现身前站着人。

他静立在那儿,天地间只余他一身白,他的眉目冷清肃穆,他却像这漫无边际的黑天里唯一的一束光。

她仰望着他,眼中尽是敬慕。

他如清风明月。

她却是阴沟污泥。

她不该再玷污他,她要自生自灭,死的远远的,连尸首都不能被他看到。

可他找来了,他来干嘛的,是为那封信恨她恨得要看她死么?

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他特别疼她,他说要娶她,他要跟她在一起一辈子,可她卑贱到这个地步,就像沈浔说的,他也不会要她了吧。

她红着眼定在他脸上,随后就见他的唇角露出一抹浅笑,冲她伸出一只手。

她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搭到他手上,她爬不起来,就被他一把抱到怀里,她倏地满腹委屈泄出,人埋在他怀里,号啕大哭。

“表兄,我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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