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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番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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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清芷钟爱有条不紊的生活。yushugU.

在舅舅家居住时,她的每一只碗碟都要放在原本的位置上,多年以来,不会有丝毫改变。在固定的时间上课、下课,吃固定的面,做固定的工。

再宏伟些的计划,念书,读大学,毕业后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租一个合适的房子,等她赚到足够的钱,或许可以为自己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

至于爱情和婚姻,前者可以发生在学校或者工作后,后者只能、必须等毕业后再考虑。

她读了那么多书,苦苦求学,绝不是为了做某个人的太太,绝不是步入一段婚姻。

一边是阴暗潮湿的阁楼,吵嚷不停的菜市场,鸡犬不宁、永无止境的家庭矛盾,另一边是光明干净的写字楼,干净熨帖的制服,光鲜亮丽、奋斗不止的公司职员。

读的书越多,方清芷越钟爱后者。

陈修泽是意外中的意外。

是超出方清芷预想之外的意外。

但她如今并不排斥。

“在英国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在想这个问题,”方清芷说,“那个时候天气雾蒙蒙,你牵着我的手越过一滩积水——我想,我一开始的计划中,也没有将道路上的积水算进去。比如,一开始我没有想过要去付费继续深造,也没有想过会同你开展恋情。但计划都是可以改变的,对吗?”

她目不转瞬地看陈修泽:“现在你可以给我答案了。”

陈修泽安静地听她讲了这么多,他全程保持沉默,宁静看方清芷的脸。

良久,他说:“请给我两分钟时间。”

方清芷说:“难道陈修泽想在两分钟之内去填平太平洋?”

“不,不是,”陈修泽笑,捉住她的手,压在掌心,缓声,“我是太激动了,激动到不知该怎么回应你——”

毋需陈修泽多谈,他一握住方清芷的手,她便能深刻地感受到陈修泽的激动。她低头,看见陈修泽的手,他握得极紧,紧到方清芷的手都要发痛——但方清芷不想提醒他,重新仰脸,陈修泽的唇压下,贴着她的额头。

他大约有千言万语要讲,最终也只有一句:“清芷。”

方清芷说:“我在。”

房间中很安静,外面的陈永诚拖着受伤的臀部在暗自伤神,陈启光和温慧宁在低低交谈,阿贤已经早早睡下。外面几乎听不到杂乱的声音,唯独房间内陈修泽俯身低头吻方清芷,垂着眼看她为自己戴上戒指。

尺寸不大不小,刚刚好,丝毫不差。方清芷笑了:“是我趁你睡觉时偷偷测量的,找的师傅也是老师傅,以前在上海……”

“清芷,”陈修泽用戴着那枚戒指的手捉住她,低声,“谢谢你。”

方清芷说:“先听我讲完,师傅以前在上海,祖传的手艺,精通做这样的饰品,刻字也是他自己做的,好精细,唔。”

最后一声,是被陈修泽堵住讲话的口,他睁着眼睛,看着方清芷的脸,侧脸吻了几口,才松开:“戒指的尺寸合适了,要不要清芷试试我们的尺寸,般配不般配?”

方清芷推不开,人已经压压地将她抱起。她都不知陈修泽哪里来的如此蓬勃精力,她方才瞧见,陈永诚已经痛到扶着墙艰难走了,也不知他这个做大哥的究竟下了多重的手,将亲弟弟如此狠狠地教训。

此刻的方清芷也不觉陈修泽有过错。

他能有什么错?归根究底,还是陈永诚口无遮拦,竟然将这样的话也随处说;本身陈修泽在八卦周刊那边的名声就不好,倘若风声传出去,怕是又要有一些编排温慧宁和陈启光的话……

方清芷怜惜温慧宁。

身为女孩子,她知道女孩子面临的困扰有多严重。

玉不琢不成器,陈永诚接受教育,也算得上正常。只是方清芷不知今晚自己也要被陈修泽深深教导灌溉。可不知是不是都会成瘾,还是她已经喜欢上这种滋味,以往都是受,不住地往外爬,这一次却是用一双手抱着对方的肩膀,就算是没力气松开了也要抱着,好像这样就能粘在一起。方清芷的心呀脑子呀也要一并被挤,撞成荡悠悠的海潮,她只觉胸口激荡,好似对方的每一次贴近都令她更熨帖,每一处触碰都令她如稳稳落在海中怀抱的浪花。

她落在他怀抱中。

浪花落在海中。

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只有两个好不容易才磨合成功的人,在这个寂静的夜里相依偎。方清芷没有叫过陈修泽一声大哥,却深深感到他作为大哥的不易;而陈修泽虽同方清芷毫无血缘关系,今夜却只当她放在血肉里疼。

书上讲,上帝先制造了亚当,又拆下了亚当的肋骨,捏成夏娃。

陈修泽不爱读西方的那些神话啊传说啊,他是一个很传统、正派——或者说有些守旧的人。在陈修泽眼中,西方——不,尤其是希腊的神话,简直是乱到没有边际。

他少读,却只记得一个亚当和夏娃。

也只记得年少时读过一首词。

「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

陈修泽捏着方清芷的手腕,垂眼看她。

那时有人将这首词编成歌,慢悠悠地唱,可惜陈修泽最后关头,慢是不能慢的。长跑运动员在即将到达终点时绝不会放慢步伐,也停不住脚,一切遵守血液里的本能,遵守肌肉的记忆。正如此时此刻的他,已经膨大到待发,又怎能功亏一篑,在此刻停止。

那首词还怎么讲?记得有人化用过,原句——

「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

方清芷已经咽咽,她的神态令陈修泽想起可怜的、被猎人捕捉的兔子。好生可怜,但他又的确需要来充饥。已经不是头次,毋需心惊胆战、瞻前顾后,哪次不是呜咽着要死了要死了最后仍旧好端端地活着。陈修泽知她必然也是愉悦的,故而并不放松,他低头,额头青筋毕露,他清晰地看到自己握住她的手腕,只凭本能控制狩猎。

什么词啊什么诗句,陈修泽已经无暇去想了,他戴着方清芷亲手为他戴上的戒指,也槽开了主动分开的月腿。他不想那些诗词歌赋,不想那些礼义廉耻,不思考人伦纲常,他只想杆透。

「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生同衾,死同椁。

今生生死相随。

陈修泽垂眼,拥抱着被福气盛满的方清芷,叫她:“我是个很传统的人。”

方清芷哑声:“看起来不像。”

陈修泽忍笑,侧脸,贴一贴她汗涔涔的发,低声:“你说了要同我结婚,便不能再反悔。”

方清芷静默良久,伸手,搂住他脖颈:“不反悔。”

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她绝不反悔。

方清芷只恼自己竟如此沉不住气,她原本想好好地陪伴陈修泽,安抚他被弟弟妹妹们伤透了的一颗心……可没想到的确是安抚了,安抚的却是陈修泽的兵器。两人胡闹这样久,她疲倦不堪,搂着他,枕着他手臂,忽觉比枕着什么枕头都要妥帖。

陈修泽还睡不着,拿湿毛巾擦干净了方清芷和自己,也喜欢被她这样抱着,他不抽烟,到了这个时刻,也只想好好地抱着她,聊些乱七八糟的琐碎事。

方清芷忽然说:“我从小就不和母亲一起睡。”

陈修泽说:“我也不,因父母想要孩子,我记事起,便开始带启光。”

是个新的话题,方清芷很感兴趣,她认真听。

她一个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体验过一大家子热热闹闹互相拉扯的时日,因而对陈修泽提到的往事格外感兴趣。

不,或者讲,如今无论陈修泽讲什么,她都很感兴趣。

大约是运动后的激素分泌作祟,也或许只是单纯的爱他。

“我有没有告诉你,启光和至珍的尿布都是我换的?”陈修泽回忆着过往,慢慢说,“母亲一直在生孩子,身体差,夜间就由我照顾启光和至珍……照顾启光的时候,我年龄还小些,力气也小,只知道夜间弟弟哭了要给他冲些奶粉和米糊喝,等喂饱了他,拍睡了,我再继续睡。有时候,一晚上要醒两次,喂上两次。”

方清芷惊讶:“小孩子饿得这样快?”

“大约因为他们个头小小,胃也小,”陈修泽笑,提到弟弟妹妹,他这个做兄长的,难免带了些骄傲,“至珍要乖很多,夜里只需喂一次奶,凌晨醒得早,再喂一次。她从小就身体结实,喝的奶粉也要比启光多。”

方清芷说:“那等到永诚出生的时候,启光和至珍就能帮你的忙了——大约不需要你再频繁照顾。”

陈修泽微微摇头:“那时母亲也病了,我也要一同分担。”

方清芷默然。

“尽管医生讲她的生病与生孩子无关系,但怎么能没有关系呢?”陈修泽叹息,“那时街道上有养小猫小金鱼的,生育太多,也有可能死去,更何况是人……可父亲和母亲似乎并不知道这点,他们只想要孩子,越多越好。大约家中也穷,孩子么,等小的出生,大的也能赚钱养家糊口,总会一个接一个地成长起来。”

他所提到的这些,落在方清芷耳朵中,是不曾听过的、不可思议的想法。她不知该讲些什么,只用力,再度搂紧陈修泽。

陈修泽的肌肉很结实,他这些年一直保持着优越的身材和体型,饮食上也同样,喜食牛肉。因为腿的残疾,他愈发在意旁人对他的外貌看法。

“我一直认为,生育太多是令母亲过早过世的原因。倘若她没有生下这么多孩子,或许身体不会坏得那样快,”陈修泽低头,看方清芷,缓声,“所以我想,我们有没有孩子都不要紧。若是你喜欢小孩子,我们也可以只孕育一个方一一——你若失嫌冷清,将来启光或者永诚生了,我们也可以再过继一个。”

方清芷说:“陈修泽。”

“嗯?”陈修泽低头,他将耳朵贴近妻子,凝神,“什么?”

方清芷抬头,亲了他一口。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大哥,”方清芷说,“非常好。”

陈修泽笑了,抚摸着方清芷的头发。

“那清芷呢?”陈修泽问,“清芷为什么不同父母一起睡?”

方清芷闭上眼,依靠他:“……嗯,大约是某晚撞见父母在’打架’,将我吓哭……之后,父母就给我单独一个小床。”

陈修泽忍着笑,他说:“那看来,或许我们应当吸取教训,将来等方一一大些,也另外为它分一个床。”

方清芷说:“还是我们约束好自己更治本。”

“治本?”陈修泽大拇指摩挲着她脸颊软肉,“若是真治本,那还不如,等方一一还在清芷肚子里时,就多进去同它打招呼,好让方一一早早适应,知道她父母亲如此是恩爱,是父亲愉悦母亲也愉悦的一大乐事……”

他越讲,方清芷越羞,两个人斗嘴打趣一阵,才互相贴靠着沉沉睡去。

真好似一对泥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陈修泽睡梦中,朦胧里好似再度回到童年时期——

是简陋的房子,浓密的皮革和胶水的气息。

在起初,陈家的境况还没有那般糟糕。

陈父生得高大威猛,又长得一张俊脸,俘获一众芳心。他吃苦能干,做事情也勤快,哪怕是做这种低廉的手艺活,也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净利落。

也是靠着这一张脸和好身材,再加这稳妥又细心的性格,才成功将陈母娶回家中。

陈修泽对父母过往的爱情并不甚了解,但也知,当初二人结合全因双方皆一见钟情。陈父英俊沉默,陈母又娇俏温柔,两个生活在街巷里的穷苦人,就此结为夫妻,用低廉的价格认真置办酒水和饭菜,亲手做了喜饼,就这样简单地拜天地结为夫妻。

陈修泽是长子。

出生在父母结婚的两年后。

他出生的时候,陈父的生意还算不错。

陈父长相不错,干活也仔细,回头的客人也多。陈修泽有记忆以来,便是在这几间窄窄的房子中,看着父母来来去去做工干活,母亲的肚子一天天鼓起来,忽然,他就多了一个哇哇大哭不停的弟弟。

陈启光的名字是陈修泽抓来的。

陈修泽的名字则是之前在庙里求来的,但那位师父在不久后圆寂,无法再去求个名字。

父亲为小儿子取了好多个名字,团成纸团,唤陈修泽过来拈一个。陈父很满意陈修泽的性格脾气,只想着第二个儿子也要同长子一般,因而也要长子选一个。

陈修泽抓到“启光”两个字。

但陈启光并不若陈父的期待。

陈启光哭声响亮,夜半哭闹时能惊动邻居,吃得偏偏又不多,饿得快,要陈修泽和父母轮流起来喂奶。陈修泽没什么想法——他那时还是个小孩子,能有什么想法?父母语重心长讲,他是哥哥,要照顾好弟弟,陈修泽便听进去了。

他才四五岁,就开始做大哥。

大哥不是那般容易做的,照顾弟弟,冲奶粉喂奶粉仅仅是家常便饭;父母亲忙着店里的生意,陈修泽就要多花些心思在拉扯弟弟身上。陈修泽自己还是个孩子,就已经开始趴在陈启光的床前,教他念,哥哥,爸爸,妈妈;陈启光刚学会走路,陈修泽比父母还高兴,他拉着陈启光跑,骄傲极了。

然后至珍就出生了。

有了照顾陈启光的经验,陈修泽照顾陈至珍更加得心应手。那时候的陈修泽已经开始上学读书,“至珍”这个名字也是他取的,最珍贵的宝贝。父母都很满意这个名字,也更加放心地让陈修泽帮忙照顾小妹妹——

不是父母撒手不管,儿女多,多得不仅仅是吃饭的嘴,将来读书上学,样样都需要钱。陈修泽穿过的衣服,再给陈启光穿,陈启光穿完,还有陈至珍。

小孩子的衣服是没有性别的,就这样轮流着穿,烂了就再裁块儿布片缝上去,一件件衣服磨得柔软,又有五彩补丁的斑斓。

等至珍再大些,永诚又出生了。

永诚。

取这个名字的时候,陈修泽正因陈启光撒谎而伤心。

几个弟弟妹妹都是陈修泽带大,尤其是陈启光,陈修泽对自己手足感情非同一般,因而,在发觉陈启光偷偷拿了家中钱时,愈发难过。

后来才知,陈启光那时偷了钱,是给陈修泽去买生日的蛋糕。

陈修泽很少庆祝自己生日。

无论如何,陈修泽只希望自己的这个小弟弟能够心地善良,永远保持一颗赤诚之心,不要撒谎。

陈永诚。

那时候母亲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父亲又带了温慧宁到家。母亲病倒后,原本已经渐渐捉襟见肘的家庭更加岌岌可危,陈修泽连上下课都要跑着来跑着去,只为了能节省些时间,照顾弟弟妹妹,给母亲熬药。

有天夜里跑得着急,只觉得脚一痛,陈修泽只当鞋底磨薄了、踩到石子,并未放在心上,只匆匆忙忙地疾跑回家做饭、照顾弟弟妹妹。

夜里睡觉前,才觉掌心钻心地痛,他脱下鞋,看到原来是深深地扎了根铁钉进去,穿透鞋底,已经扎入他的脚。

往后一周,陈修泽走路都一跛一拐。

同学们取笑他跛子,陈修泽也不在意,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脚伤,只需休息一段时间便好。

但陈修泽却没有想到,接下来的一周后,他这条伤腿竟真的被横梁重重砸断——

他真的成了一个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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