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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第 14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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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寨门口一阵安静, 名为魏尚的年轻人停下脚步,似在思考。

瞭望台上的大汉催促他:“魏二,你可要公正评判。谁不知道咱们水头寨的牛官, 去岁评比可是两郡第一!让那雁门的几个牛官灰溜溜地走……”

与他争执的同伴不高兴了,他出身雁门,即便与妻儿长居于此, 雁门郡也是他的故乡所在:“你说谁灰溜溜地走了?”

“……”魏尚瞅准空隙, 步子一跨,逃开了事发地。

不知什么时候起, 养牛成了代国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对于深受匈奴劫掠困扰的边寨而言,血脉里流淌的热情与尚武, 让他们的讨论更为热烈。如果发展出斗牛业务, 他们定是争先恐后,踊跃参与的第一批。

魏尚不知想到什么, 笑着摇了摇头, 七拐八绕来到自己的房屋。

推开门,妻子迎了上来,颇为欣喜地道:“冯三托人送来了信, 好像是说他发达了, 郎君你看看。”

魏尚一愣, 连忙接过,仔仔细细地读完。

冯三是他幼时的玩伴, 待冯母病逝, 便毅然而然去往长安, 说要试一试上林苑兵卒的选拔, 以图出人头地。因为前途实在未卜, 冯三不愿草率地拉他一起,说不如他先去长安探路,等安稳下来,再邀兄长同行。

前些年的家书,总是断断续续地递过来,魏尚能够读出冯三的不得志——冯三如愿进入了上林苑,可惜并非从军,只是干些杂活。可今儿信里写的,却大不相同,冯三说他通过了材官选拔,从此戍卫宫中,还得到了梁王殿下的赏识,天子与皇太后亲自接见了他!

魏尚有些瞠目。

昔日的玩伴摇身一变,就这么飞黄腾达了,他感慨过后,却也实在为冯三高兴。

在信的末尾,冯三写道,新一轮材官选拔要开始了,兄长不如携家前来长安。有他在旁照料,加上兄长这么好的武艺,选不上才是怪事!

——落款,冯唐。

字里行间,透出浅浅的期待,魏尚顿了顿,高兴的情绪不减,心绪却不宁起来。

人往高处走,大丈夫谁人不想建功立业?冯唐的建议叫他心动,可他走之后,水头寨就少了一个冲在前方御敌的人。他曾发过誓,必将以匈奴的血肉祭奠双亲,倘若他一走,蛮夷再次入寨劫掠,他永不能释怀!

虽说当了材官,也许会前往边塞历练,回归云中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但魏尚无法去赌——赌这段时间需要多久。

他不舍地折好信,婉拒的决心坚定。

良久苦笑一声,他魏二唯一对不住的只有妻儿了。

察觉到丈夫心绪的波动,魏妻站在一旁,覆住他的手,默默表示支持。

正准备与妻子坦白,忽然间,轻轻的敲门声响起:“二郎,有旅人进了寨子,说要借宿一晚。”

魏尚的气息霎时变了:“旅人?是不是混进来的匈奴人?”

水门寨乃数一数二的边塞大寨,大汉与匈奴签订的和平协议,和平不到他们这里。时不时小规模劫掠也就罢了,数年前,竟是有会说汉话的匈奴人摸进寨子,将粮库铁库探听得一清二楚,魏尚每每想起,牙都快咬碎。

那人忙道:“不像!所以喊你去看看。”

魏尚是被筛选出来,千里挑一的牛官,与此同时会读书认字,拉得一手好弓,寨子里的青年人都极信服他。他整了整衣襟,匆匆出了门,终于知道来报信的同伴为什么说“不像”了——

他和一个七八岁的小童对上了视线。

小童长得极为讨喜,眼睛亮而圆,即便粗制衣衫也遮不住出色的样貌,此时认认真真打量着他,似在沉思着什么。

魏尚:“?”

除却寨里土生土长的孩子,从没有外人前来借宿,还带着自家年幼的儿孙的,因为此地毗邻草原,有匈奴劫掠之险。

往后一瞧,路旁摆着行囊,有两个长辈模样的人跟在小童身边。

魏尚从未见过气质如此出众的长辈,一个如同皎月,一个斐然含笑——姑且算他们是读书人好了。

他下意识尊敬了几分,问道:“几位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水门寨不拒借宿,却要支付宿费,况且这里离匈奴太近了,还请几位落脚一晚,趁早回到郡中。往南走便是。”

魏尚一边说,目光总会飘到两个长辈身上。他并不是大字不识的纯武夫,停了停,忍不住笑道:“是小子冒犯。倘若留侯在此,怕也就是先生这般模样吧。”

刘越:“……”

陈平:“……”

陈平嘶了一声,这个人高马大的青年眼神不错。

转念一想,为什么是留侯在此?他曲逆侯怎么就没有姓名了?

张良诧异一瞬,温和道:“不敢。请问后生名讳?”

魏尚道:“我名尚,《尚书》的尚,魏家二郎。”

刘越左手揣右手,不知不觉念起前世背过的名句:“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

那是末世一片绝望之中,罕见地能够鼓舞人类的诗篇。梁王殿下嘀咕得极轻,哪知魏尚有个并不平凡的技能——耳力超绝,他能听到很远传来的马蹄声,由此躲过许多回劫掠,也让水头寨能够充分准备,避免被屠。

魏尚浑身一凛:“冯唐?这位小郎君认识冯唐?”

小郎君念出来的语句虽然奇怪,却自有一股雄浑的气势,不知为何,让他想要落下泪来。

魏尚双目炯炯地看向刘越。

刘越:“…………”

他自我反省,许是出门太久了,飘了,他实在对不住东坡先生。

刘越不说话,用真诚的视线望着魏尚,见逃不过去,连陈师傅都投来了怀疑的目光,这才慢吞吞地道:“家兄……算是冯唐的故人,他同我提过一句,说冯材官出生在代郡,幼时于云中边塞长居。”

“……”陈平捏了捏手,冯唐的出身经历,曾摆在过长信宫的案头,大王想必就是那时候阅看的。

与天子成为故人,真是冯唐的福气呐。

“材官”二字一出,魏尚却信了八成。他大为感慨,感叹世上缘分的巧合:“原来小郎君是从长安来,还与冯三有旧。冯三这人,正巧是我幼时玩伴,我与他形影不离,如今却已多年未见了。”

好,没错了,此人就是未来的云中郡守魏尚!

刘越眨眨眼:“魏大哥也会拉十石弓吗?”

魏尚没有觉察此言险恶,哈哈笑道:“冯三可以,我自然不输于他。”

刘越又问:“那牛官……”

魏尚道:“小郎君对牛感兴趣么?我任职的牛场建在云中以南,时不时就要去巡察一番。”

他似是外冷内热的一个人,边解释,边邀请刘越一行人去往寨中落脚,还亲自扛起他们的行囊,模样举重若轻,仿佛手中无物。

他的同伴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魏二郎从颇有戒备,到与来客相谈甚欢。

如今还当起了招待的主人,对他们道:“你们脚程快,现下跑去和你们嫂子说一声,有客人从长安过来,得烧顿好的。”

同伴喏喏应了。不出片刻,有旅人借宿的传闻,迅速转变为魏二的朋友前来寨子探亲,传遍了整个水头寨——寨里许久没有来外人了,渐渐的,连空气都热闹了起来。

唯独陈平陷入了思考。

他望望恬淡的张良,瞅了眼可爱的学生,说好的体验生活,怎么走向成这样了?

-

匈奴统治以南,即将与大汉接壤的地方,盘踞着楼烦与白羊两个部落。楼烦精锐实力强劲,一旦盯上敌人,如野狗撕咬般疯狂;白羊实力虽不如楼烦,却因占有广袤的羊盆牧场,骑兵数量是前者的两倍。

他们原先并不属于匈奴,不过是被冒顿打服,从而率众投降、归顺,对大单于称得上忠心。

然而生在草原,再怎么忠心,也会有自己的小心思。

两大部落交界处,矗立着一顶大帐,是两族接待王庭使团的地方。楼烦王走出大帐,拉了白羊王到一边,脸色并不好看:“大单于是什么意思?”

派一个瘦弱的汉人率领使团,对他们指手画脚——即便他是几个王子的老师!

白羊王脸色也不好看。

但他想得更多一些。

熬了一个冬,部落里储存的物资全不够了,不管是粮食,布帛还是铁器。往年这个时候,他们早就南下,分别往云中、雁门那一块劫掠了,即便大单于事后听闻,也只能装作不知,毕竟事情已经发生,抢回来的奴隶资源,还能运回去不成?

可现在,王庭派出使团,要教部族的孩童学习汉文、汉话与汉朝的礼仪,他们便不能大摇大摆地南下。

再怎么说,匈奴与汉朝签订的盟约还在期限,当着单于使团的面出兵,就是对大单于深深的不敬,等同于一个巴掌,生生往大单于的脸上打。

到那时,大单于可不会轻易地饶恕他们!

可他们缺粮,缺铁,缺干活的奴隶,又该去哪里找补?部族实力才是他们的根,放弃劫掠,实在是最愚蠢的做法。

白羊王纠结,楼烦王何尝不是:“听说云中那一片的牛场,牛膘肥嫩的很……”

白羊王咽了咽口水,犹豫一瞬,眼底闪烁着贪婪的光:“不如你我换个名头南下。王旗不带了,装作是南逃的东胡人……”

他不会告诉楼烦王,这个主意正是单于使团的领头者——赵壅私底下告诉他的。

楼烦王一愣,心下顿时变得敞亮。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大帐,觉得这个主意好。

到时大单于怪不到他的头上来,汉朝的边塞损失惨重,更责难不到匈奴,他舔了舔唇,盘算起来:“既然这样,不如多带一些儿郎。”

说到此处,他冷冷地道:“水头寨那块地方……你可不许和我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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